目 錄
第一部分:梧州市總工會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三、編制現狀、人員構成
第二部分:梧州市總工會2022度部門決算報表
表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表二:收入決算表
表三:支出決算表
表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表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表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表九: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總工會2022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決算情況。
五、2022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決算情況
六、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八、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梧州市總工會概況
一、部門職責
工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職工自愿結合的工人階級群眾組織,是黨聯系職工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是國家政權的重要社會支柱之一,是會員和職工合法權益的代表。根據《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工運方針,按照市委、上級工會的指示和決定,圍繞全市工作大局,確定全市工會工作的方針和任務。依照法律和《中國工會章程》,組織和領導全市各級工會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指導方針。
(二)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職工群眾的意見、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制訂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法規和政策;對有關職工利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對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事件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突出和履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向職工提供法律服務。
(三)負責工會理論政策研究,指導各級工會的自身建設和改革;監督檢查《中國工會章程》的貫徹執行情況;指導基層工會組織職工開展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制度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建立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制度和監督保證機制。
(四)受市政府委托承擔全國和省勞動模范的推薦工作;負責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狀)、廣西“五一勞動獎章”、廣西工人先鋒號獲得者的推薦評選工作;承擔市勞動模范評選表彰工作。
(五)負責工會經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編制本級工會經費預、決算方案,負責市總工會經費(含財政補助經費)以及工會資產的管理、審查、審計等工作。
二、機構設置
市總工會機關設11個職能部室:辦公室、財務部、組織部、宣教調研部、勞經部、保障工作部、經費審查委員會辦公室、市直機關工會、教育工會、財貿工會、黨建辦。
部門決算單位構成包括:梧州市總工會本級、梧州市職工技術協作中心、梧州市職工技術學校、梧州市工人文化宮。
三、編制現狀、人員構成
1、梧州市總工會
(1)單位性質:市總工會屬于社團機構,隸屬于廣西區總工會
(2)編制人數:編制24人,其中行政編制22人,工勤編2人
(3)實有在編人數:實有在編人數23人,其中行政在職人數22人,工勤在職人數1人
(4)離退休人數:退休36人
(5)其他人員:實有聘用人員19人,包含3名公益性崗位人員。
2、梧州市職工技術協作中心
(1)單位性質: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2)編制人數:編制5人
(3)實有人數:實有在編人數4人,無聘用人員
(4)離退休人數:退休7人
3、梧州市工人文化宮
(1)單位性質: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2)編制人數:編制20人
(3)實有人數:實有在編人數17人
(4)離退休人數:退休35人
(5)其他人員:實有聘用人員4人,包含2名公益性崗位人員
4、梧州市職工學校
(1)單位性質: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2)編制人數:編制10人
(3)實有人數:實有在編人數7人,無聘用人員
(4)離退休人數:退休12人
第二部分:梧州市總工會2022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表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表二:收入決算表
表三:支出決算表
表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表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表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表九: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上述報表,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總工會2022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一)本部門2022年度總收入159.87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59.87萬元,較2021年度決算數減少96.26萬元,下降37.6%。收入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59.87萬元,為市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較2021年度決算數減少96.26萬元,增下降37.6%,主要原因是自治財政困難職工幫扶專項資金、自治勞模專項補助資金減少及撫恤金減少。
2.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為市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與2021年一致。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為市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與2021年一致。
4.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為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與2021年一致。
5.事業收入0萬元,為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與2021年一致。
6.經營收入0萬元,為事業單位在業務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與2021年一致。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為事業單位在業務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與2021年一致。
8.其他收入0萬元,為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與2021年一致。
9.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0萬元,主要是所屬事業單位按照規定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當年收支缺口資金。與2021年一致。
10.上年結轉和結余0萬元,為以前年度支出預算因客觀條件變化未執行完畢、結轉到本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與2021年一致。
(二)本部門2022年度總支出159.87萬元,其中本年支出159.87萬元,較2021年度決算數減少96.26萬元,下降37.6%。支出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159.07萬元:主要用于自治區勞模專項補助和困難職工幫扶專項補助、職工撫恤金、離退休費、公務員獎勵性補貼。較2021年度決算數減少80.41萬元,下降33.6%,主要原因是自治財政困難職工幫扶專項資金、自治勞模專項補助資金支出減少。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0.8萬元:主要用于用于建國初期參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護理費和醫療費用支出。較2021年度決算數減少15.04萬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減少。
3.衛生健康支出(類)0萬元。較2021年度決算數增減少0.81萬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調整了退休人員大病醫療統籌支出功能分類科目,2022年該部分支出統一在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科目支出。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梧州市總工會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59.87萬元,較2021年度決算數減少96.26萬元,下降37.6%。其中:基本支出47.32萬元,項目支出112.55萬元。
梧州市總工會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16.01萬元,支出決算為159.8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98.6%。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年初預算為16.01萬元,支出決算為159.0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93.6%。由于我部門年初預算只有退休職工人員的物業補貼、大病保險及鎮南關人員退休工資,自治區勞模專項補助和困難職工幫扶專項補助為年中自治區財政追加的資金及其他政策等原因,年中追加了143.06萬元,導致年終支出數大于預算數。主要是年中追加了自治區勞模專項補助和困難職工幫扶專項補助經費、撫恤金、行政及參公單位公務員獎勵性補貼、鎮南關人員生活補助及護理費等支出,主要用于自治區勞模和困難職工幫扶專項補助、職工撫恤金、退休人員公用經費支出、績效獎支出及鎮南關人員生活補助及護理費支出等。
1.行政運行1.83萬元,主要用于優秀公務員獎勵金、鎮南關人員生活補助等支出。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83萬元,由于我部門年初預算只有退休職工人員的物業補貼、大病保險及鎮南關人員部分工資,年中追加了優秀公務員獎勵金、鎮南關人員生活補助支出1.83萬元,導致支出數大于預算數。
2.工會事務15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參公單位公務員獎勵性補貼支出。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5萬元,由于我部門年初預算只有退休職工人員的物業補貼、大病保險及鎮南關人員退休工資,年中追加了行政及參公單位公務員獎勵性補貼支出15萬元,導致支出數大于預算數。
3.其他群眾團體事務支出142.24萬元,主要用于自治區勞模和困難職工幫扶專項補助、職工撫恤金、退休人員公用經費支出、鎮南關人員生活補助及護理費支出等。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26.23萬元,由于我部門年初預算只有退休職工人員的物業補貼、大病保險及鎮南關人員退休工資,年中追加了自治區勞模和困難職工幫扶專項補助112.55萬元,退休職工撫恤金10.43萬元,退休人員公用經費7.2萬元等補助支出,導致支出數大于預算數。
4.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0.8萬元,主要用于建國初期參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護理費和醫療費補助。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8萬元,由于我部門年初預算只有退休職工人員的物業補貼、大病保險及鎮南關人員退休工資,年中追加了
建國初期參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護理費和醫療費補助0.8萬元,導致支出數大于預算數。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47.32萬元,比上年減少17.39萬元,下降26.9%,主要是減少了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的支出。
其中:人員經費40.12萬元,主要包括:獎金、離退休費、撫恤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7.2萬元,主要包括: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支出具體情況如下:
(一)工資福利支出17.1萬元。該部分支出年初無預算,是年中追加的優秀公務員獎勵資金、行政及參公單位公務員獎勵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7.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三)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3.0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43.8%。主要是年中追加了退休職工的死亡撫恤金支出。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決算情況
梧州市總工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萬元,較2021年度決算數無變化,與預算相比無變化。
五、2022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決算情況
2022年度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也沒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與去年相比無變化,與預算相比無變化。
六、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0萬元,年初無預算,與上年相比無變化。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萬元。
具體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年初無預算,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0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年初無預算,與上年無變化;公務用車運行支出0萬元,年初無預算,與上年相比無
變化。
(三)公務接待費支出0萬元,年初無預算,與上年相
比無變化。
七、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2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7.2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7.2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7.2萬元。比2021年增加7.2萬元。由于我部門年初預算只有退休職工人員的物業補貼、大病保險及鎮南關人員退休工資,年中追加了退休人員公用經費支出7.2萬元,導致支出數大于預算數。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2年度無財政預算撥款的政府采購支出,與去年相比變化,與預算相比無變化。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副部(省)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主要領導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本部門無財政預算撥款的國有資產。
八、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22年度6 個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16.01 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100%。我部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支出預算,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項目支出預算。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1.項目績效自評總體情況:經我部門對照設定的績效目標(含年初預算和年中預算調整)進行自評,6個項目評為一等,占項目總數比例100%。自評結果良好。
2.部分重點項目績效自評情況:根據設定的績效目標(含年初預算和年中預算調整),困難職工幫扶專項資金項目自評得分為100分,評級為一等,項目全年預算數為20萬元,執行數為2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按照實名制方式對困難職工開展幫扶救助,對市本級27戶困難職工開展第二季度生活補助,對市本級25戶困難職工子女開展助學救助,對市本級6戶困難職工開展上半年醫療救助,完成了救助對象的幫扶救助,減輕職工的生活負擔。體現工會組織對職工的關心關愛。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市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專用結余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 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納入市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市本級各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