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總工會機關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
一、主要職責
梧州市總工會是全市各級工會、產業工會的領導機關,在市委和自治區總工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其機關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堅持黨的領導,貫徹執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工運方針,組織和指導各級工會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指導方針,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發展道路,貫徹執行中國工會全國代表大會和執委會議、自治區工會代表大會作出的決議。
(二)依照法律和《中國工會章程》獨立自主開展工作,進一步突出和履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職能,組織對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反映職工群眾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勞動關系矛盾糾紛的協調處置和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三)組織實施工會組織的制度和民主制度,監督檢查《中國工會章程》的貫徹執行。發揮民主參與和社會監督作用,代表和組織職工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參與企事業和機關的民主管理。推動企事業單位建立健全職工代表大會和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以及監督保證機制。
(四)貫徹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承擔對廣大職工的政治引領和思想引導。團結動員廣大職工干事創業,組織職工開展技能比武、建功立業勞動競賽等活動,弘揚勞動精神、勞模精神、工匠精神。承擔全國、全區勞動模范和全國、全區五一勞動獎章、獎狀的推薦、評選和管理工作,負責梧州市五一勞動獎章、獎狀和梧州工匠獲得者的推薦、評選、表彰和管理工作。
(五)協助各縣(市、區)黨委、市直有關部門黨委(黨組)和有關企業黨組織管理各縣(市、區)總工會、市產業系統工會及梧州市總工會直管基層工會的領導干部。監督、檢查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員干部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研究制定工會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訓規劃,負責全市縣以上工會和市直屬企事業單位工會領導干部的培訓工作。
(六)指導全市工會組織建設,推動鄉鎮(街道)、村(社區)、非公企業、新建企業、兩新組織等基層工會組織建設。研究工會工作服務品牌化建設,推動網上工會工作。研究創新會員發展、聯系職工、開展活動的方式,健全完善工會工作效果評價制度,聯系和引導職工服務類社會組織。負責動員和組織廣大職工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社區網絡化管理、平安創建。按照法定程序承擔市人民政府轉移的社會管理服務職能。
(七)負責全市工會經費和工會資產的管理、審查、審計工作;負責對工會舉辦的職工勞動福利事業的指導、協調工作。
(八)承擔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梧州市總工會機關設 8 個部(室)。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工作的協調、督查和服務工作;負責綜合反映全市工會工作和職工隊伍的重要情況和動態;協調和督查梧州市總工會領導對各縣(市、區)工會和本機關各部門、市產業工會及直屬單位工作部署與要求的落實;負責與全市人大代表中職工、工會工作者和政協工會界別委員的聯絡工作,負責與全市工會代表大會代表、全委會委員、常務委員的聯絡工作和代表、委員提案的轉辦督辦工作;承擔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市總工會機關、下屬單位干部管理及離退職工管理工作;承辦市總工會機關及下屬單位領導干部的考察配備和干部調配與管理工作;負責市總工會機關機構設置、職責劃分、人員編制工作;負責研究和組織實施機關、下屬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重要文件和領導講話的起草工作;負責機關的文秘、檔案、保密、機要、信息統計工作;負責市總工會黨組會議、主席辦公室會議的記錄;負責統一管理和協商全市工會對外聯絡工作,承擔工會出訪組團和來訪接待工作;協助市總工會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黨組織建設工作。
(二)組織部
協助縣(市、區)黨委管理各縣(市、區)總工會工會領導干部;負責全市工會代表大會和全委會有關人事問題的組織工作,負責全市工會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統籌計劃、指導和管理;指導基層工會組織建設工作(包括女職工組織建設)和“職工之家”建設工作;負責“網上工會”工會組織和會員信息管理。指導和推動企事業單位開展民主管理工作,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鄉鎮(街道、工業園區)總工會、工會聯合會工作;負責指導全市職業化工會工作者的管理工作;負責協同推進黨工共建有關工作。負責市各產業工會、市總工會直管基層工會的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協調市各產業系統工會、市總工會直管基層工會開展工會工作。
(三)宣教網絡部
負責工會宣傳教育工作;參與有關職工思想、教育、文化、體育工作政策的調研、擬訂;負責擬訂全市工會宣傳教育工作規劃;負責工會各階段重點工作以及勞動模范等先進典型事跡的宣傳;負責工會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調查研究和掌握職工的思想狀況;負責聯絡新聞單位和工會新聞發布工作;指導或組織全市工會開展職工群眾文化和體育工作;牽頭負責重大調研課題的調查研究;負責涉及職工和工會工作重要文獻、情報、資料的研究和刊物編發工作;牽頭建設符合廣大職工需求的網絡平臺;做好網上引導、動員和服務職工群眾工作;培訓、管理網上工會工作隊伍。
(四)權益保障部(女職工委員會辦公室)
指導和組織實施全市工會困難職工幫扶工作,維護困難職工群體的合法權益;指導開展春送崗位、夏送清涼、秋送助學、冬送溫暖“四季幫扶”等關愛活動;負責“網上工會”困難職工信息管理。做好工會有關農民工的服務協調工作,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推動工會組織建立集體協商和監督保證機制;依法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負責梧州市總工會女職工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推動各級工會參與建立健全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參與梧州市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會議的日常工作。負責維護職工隊伍穩定工作的協調、督查和落實;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和承擔工會法律援助與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市總工會直管基層工會、市產業工會社團法人資格登記;負責梧州市總工會信訪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防治艾滋病宣傳工作。
(五)勞動和經濟工作部
參與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經濟、科技政策草案的調研、擬訂;指導全市工會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工作;參加職工重大傷亡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指導各級工會開展群眾性勞動安全衛生活動和職工技術創新、職工技能提升等群眾性勞動競賽活動;指導各級工會參與職工勞動安全衛生的培訓和教育工作;承擔全國、全區勞動模范和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獎狀獲得者的推薦、評選和管理工作,負責梧州市“五一”勞動獎章、獎狀和梧州工匠獲得者的推薦、評選和管理等工作;負責“網上工會”勞模信息管理。
(六)財務部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工會財會工作的法規、政策和制度,研究制定全市工會的財務管理體制和財務制度;審核市級工會、市產業工會和機關及直屬單位經費的預、決算,管理本級留成的工會經費;做好工會經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負責職工勞動福利事業財務體制的擬訂和財務工作的指導、監督;負責工會資產和梧州市總工會機關行政經費的管理工作。
(七)資產監督管理部
負責全市工會企事業資產的宏觀管理,研究制定工會資產管理制度,管理各級工會組織的行政性資產,按權限審核地方工會資產處置事項;組織開展工會資產管理和工會企事業理論研究,培訓工會資產管理和工會企事業經營管理人員;履行市總工會出資人代表機構職責,對梧州市總工會本級企事業單位資產進行監督和管理;負責事業發展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負責市總工會機關保衛和物業管理工作;負責市總工會工程項目報建、管理。
(八)經費審查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執行有關經費審查監督規章制度的制定工作;指導全市工會經費的審查監督工作;負責對梧州市總工會機關及直屬單位(社團)、市級工會財務預決算和經濟活動的審計;負責對工會經費和各項基金使用情況的監督審查;配合有關部門對梧州市總工會機關領導干部、直屬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的離任審計;承擔梧州市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三、駐會產業工會設置及職責
梧州市教育工會委員會、梧州市財貿工會委員會、梧州市直屬機關工會委員會。駐會產業工會委員會的職責是:負責調查研究和反映本產業改革發展重大問題和職工特殊利益問題,維護本產業職工合法權益;指導基層單位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推動建立產業(行業)的科學勞動標準,開展行業工資集體協商,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組織開展具有產業特點的勞動競賽、安全生產等活動,提高職工隊伍素質;指導所屬基層工會工作,培訓本產業工會干部;協助做好“網上工會”本系統內工會組織和會員信息收集。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梧州市總工會機關行政編制 24 名(含產業工會編制)。其中:主席 1 名、常務副主席(正處長級)1 名、副主席 3 名,經費審查委員會主任(副處長級)1 名;正科級領導職數 11 名(駐會產業工會領導職數 3 名)、副科級領導職數 6 名。后勤服務人員控制數 2 名。
五、其他事項
市總工會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