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積極做好有關工會報刊、雜志訂閱、發行工作,按時完成征訂任務。
(二)宣傳先進個人評選條件
1.政治素質好。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立場堅定,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
2.業務能力強。熱愛工會事業和宣傳工作,愛崗敬業,能夠刻苦鉆研工會宣傳業務知識,勝任本職工作,業務能力過硬。
3.工作成效明顯。每年在《廣西日報》、《廣西工人報》及其他省級以上報紙、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媒體發表反映工會動態的文章、通訊報道(包括圖片、新聞片、專題片)不少于3篇,方具備參評資格。
4.配合本單位做好有關工會報刊、雜志訂閱、發行工作,及時為上級宣傳部門提供重大新聞線索,并積極協助采訪。
三、評選方法
全市工會宣傳先進單位、先進個人每年評選一次。由市總工會按照評選條件和各基層工會上報材料進行綜合評定。申請單位和個人分別填寫《2016年度工會宣傳工作先進單位申請登記表》、《2016年度工會宣傳工作先進個人申請登記表》,于2017年2月24日前將表格一式二份送到市總工會宣教部,傳真:0774-6016221,電子郵箱:wzszghxjb@163.com,逾期視為放棄先進評選資格。
四、獎勵辦法
(一)被評為工會宣傳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個人的,以精神獎勵為主,頒發獎狀、證書。
(二)凡被評為宣傳先進個人的,基層工會可適當給予相應獎勵。
附件:1. 梧州市總工會2016年度工會宣傳工作先進單位申請登記表
2. 梧州市總工會2016年度工會宣傳工作先進個人申請登記表
梧州市總工會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