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總工會,市各產業工會,市各園區工會、各基層工會:
根據往年全總《關于推薦評選全國五一勞動獎狀、獎章和全國工人先鋒號的通知》精神以及區總《廣西五一勞動獎和廣西工人先鋒號評選管理工作暫行辦法》(桂工辦發〔2017〕31號)、《自治區總工會開展2018年全國、廣西五一勞動獎和工人先鋒號評選推薦工作方案》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評選名額
2018年區總分配我市全國五一勞動獎狀名額1個、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名額4名、全國工人先鋒號名額1個,請各單位據比例情況進行推薦。
2018年區總分配我市廣西五一勞動獎狀名額4個、廣西五一勞動獎章名額8名、廣西工人先鋒號名額6個,請各單位據比例情況進行推薦。
推薦評選以屬地為主。
二、推薦評選條件
全國、廣西五一勞動獎狀、獎章和全國、廣西工人先鋒號推薦評選對象為在勞動競賽中涌現出來的先進集體和先進職工,必須符合《全國五一勞動獎狀、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全國工人先鋒號評選管理工作暫行辦法》(總工發〔2011〕77號)和桂工辦發31號文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在群眾中享有較高聲譽,分別具有省(部)、市級表彰的榮譽基礎,并具備總工辦發3號文所要求的評選條件之一:
(一)在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質量第一、效益優先,推動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二)在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中國制造向中國創造轉變,中國速度向中國質量轉變,制造大國向制造強國轉變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三)在培育新動能,強化科技創新,推動傳統產業優化升級,推進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四)在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促進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一帶一路”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大運河文化帶建設、西部大開發、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五)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促進城鄉融合發展,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持質量興農、綠色興農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六)在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穩定,增進民族團結,保衛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七)在發展綠色低碳循環經濟,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生態保護和生態修復,促進節能減排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八)在推進國家、自治區和梧州市重大工程建設、重大科技項目攻關以及促進安全生產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九)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幫助貧困群眾解決實際問題,推動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十)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三、推薦評選工作要求
推薦評選工作必須公開、公平、公正,面向基層、面向一線、面向普通勞動者,堅持評選標準,嚴格推薦程序,嚴明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監督,保證評選質量,取得積極效果。
(一)堅持面向基層和一線
1. 在我市推薦的全國五一勞動獎章人選中,產業工人不低于35%,其他一線職工和專業技術人員不低于20%,科教人員不低于20%,農民工不低于10%,各省(區、市)推薦的機關和事業單位縣處級領導干部(含非領導職務)不超過1人,企業負責人不得超過分配名額,少數民族職工和女職工應占一定比例。在推薦的全國工人先鋒號先進集體中,企業班組不得少于70%。非公有制企業及其職工在全國五一勞動獎和全國工人先鋒號中的比例均不得低于35%,推薦非公企業及其負責人要充分聽取地方統戰部門的意見。要優先推薦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優秀技術工人;注重推薦在重大工程、促進區域發展勞動和技能競賽中涌現的先進集體和先進職工;沒有開展勞動和技能競賽的企事業單位和車間、工段、班組(科室)不能作為全國五一勞動獎狀和工人先鋒號推薦對象。
2. 在推薦的廣西五一勞動獎章人選中,一線職工、技術工人和專業技術人員不低于60%,科教人員不低于15%,農民工不低于10%,企業負責人(具備法人資格企業的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不超過8%;少數民族職工和女職工應占一定比例。推薦的縣處級黨政領導(含非領導職務)干部原則上不得超過6%。在推薦的廣西工人先鋒號先進集體中,企業班組不少于70%。非公有制企業及其職工在廣西五一勞動獎狀、獎章和廣西工人先鋒號中的比例均不得低于35%。
3.繼續從長期奮戰在脫貧攻堅工作第一線的駐村第一書記和扶貧工作隊隊員中推薦五一勞動獎章人員。推薦評選條件:情系貧困地區群眾,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深入基層,進村入戶,善于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業務水平高,工作能力強,骨干帶頭作用明顯,在脫貧攻堅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貢獻;所在村2016、2017年已經脫貧摘帽并鞏固發展。各單位推薦評選工作要積極主動地與當地組織、扶貧等部門聯系溝通,確保推選質量。
4. 全國五一勞動獎和全國工人先鋒號全部實行差額評選,廣西五一勞動獎實行差額評選。評選除了依照上述條件外,主要考慮:被推薦單位、集體和個人作出的特殊貢獻,在全國、全區和全市行業中效益排名情況,獲得過的國家和自治區級榮譽,發明創造、科技進步獎及專利等情況。
(二)堅持民主推薦
全國、廣西五一勞動獎狀、獎章和全國、廣西工人先鋒號獲得者應自下而上產生,優中選優,層層選拔產生。其中,縣級以下工會(含縣級)實行差額評選程序,即先進行初始提名,再采用差額方式確定推薦對象。所有推薦對象必須經所在單位民主推薦,由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以下簡稱職代會)審議通過,職代會閉會期間則由職代會授權的職代會團(組)長和專門委員會(小組)負責人聯席會議審議通過。推薦對象還須在所在單位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其中,推薦對象必須公示具體完整的單位名稱和簡要事跡;五一勞動獎章的推薦對象必須公示姓名、單位及職務和簡要事跡。
(三)堅持“兩審三公示”評選程序
推薦評選工作執行“兩審三公示”程序,即實行初審和復審兩次審查及所在單位、省(市)級和全國(廣西)三級公示。申報全國、廣西五一勞動獎狀的企業和申報全國、廣西五一勞動獎章的企業負責人,須經發展改革、勞動保障、環境保護、人口計生\工商、國稅、地稅、安全監察等部門審查同意。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及其負責人還要經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審查同意。凡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嚴重職業危害或群體性事件,拖欠職工工資,欠繳職工保險,勞動關系不和諧,未組建工會,未建立職代會和集體合同制度,未依照《公司法》有關要求建立職工董事制度、職工監事制度,能源消耗超標,環境污染嚴重等情形之一的企業和企業負責人,不能參加評選。被推薦人選是機關和事業單位縣處級領導干部(含非領導職務)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征得組織、紀檢部門同意??缡?區、市)農民工可由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推薦,但須征得對方同意。推薦對象是中直、區直所屬單位的,必須征得上級主管部門同意;是法人單位和單位負責人(黨政正副職、工會主席)的,必須填報《全國、廣西五一勞動獎狀、獎章推薦對象單位工會工作有關情況信息表》(以下簡稱《工會信息表》),經所在縣(市、區)、市總工會簡評并簽章。上報材料不全、《工會信息表》不按要求蓋公章的,取消評選資格。
(四)嚴肅推薦評選工作紀律
要貫徹落實黨和國家以及自治區關于評選表彰工作的有關精神,堅決執行相關規定,進一步強化推薦評選工作嚴肅性,認真處理群眾舉報,自覺接受各方監督。要按照工作程序履職盡責,從嚴審核,對于偽造相關材料,或未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規定程序推薦的集體和個人,一經查實撤銷其評選資格,取消相應名額,且不得遞補或重報。要嚴守推薦評選工作紀律,對在推薦評選工作中有嚴重失職、瀆職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人員,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嚴肅處理。
(五)加強對推薦評選工作的領導
各推薦單位要成立推薦評選工作領導小組,及時研究解決本地區本系統推薦評選工作中遇到的情況和問題。要建立工作責任制,明確責任主體和時間進度,強化過程管控,嚴把名額比例關、評選標準關和評選質量關。要細化落實方案,精心組織、專項推進,不斷提高推薦評選工作水平和成效。
四、工作進度安排
請各單位申報全國五一于2018年2月14日前,申報廣西五一的于2018年2月26日前將推薦預報表一式五份、預報匯總表一式兩份送至梧州市總工會勞動保護部(地址:梧州市冬湖路1號11樓1102室),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梧州市總工會勞動保護部郵箱(wzbhb2012@163.com),聯系電話:6016223、6016225(相關表格在郵箱bhb3815742@163.com自行下載,密碼:3815742)。相關表格不能改變格式。
梧州市總工會辦公室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