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總工會,市總各直管基層工會:
現將《廣西壯族自治區總工會關于轉發〈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實施小微企業工會經費支持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及《自治區總工會辦公室關于明確小微企業工會經費全額返還操作流程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并根據文件精神開展相關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縣(市)總工會于7月25日前將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錄入工會經費管理系統,并將完成此項工作的情況匯報市總工會。
二、符合工會經費退返政策,且工會經費通過稅務代收撥繳到市總工會的小微企業,請于6月15日前將《廣西小微企業工會經費全額退返申請表》、上年度財務報表、上年度工資發放表、營業執照、批準減免稅費資料、政府部門及銀行等其他證明屬于小微企業的資料交到市總工會財務部(涉及單位證件、資料原件的,可復印加蓋公章,但需帶原件現場復核,其他材料均需加蓋公章。地址:梧州市長洲區冬湖路1號市總工會10樓1006室,聯系人:徐家芬 歐佳欣 電話:6016318)。
附件 1.《廣西壯族自治區總工會關于轉發〈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實施小微企業工會經費支持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2.《自治區總工會辦公室關于明確小微企業工會經費全額返還操作流程的通知》
3.廣西小微企業工會經費全額退返申請審批表
梧州市總工會辦公室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