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總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針對12351廣西工會服務職工熱線平臺反映的農民工欠薪高發問題,結合第23個全國“安全生產月”內容,對全區各建筑工程領域用人單位發布全區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提醒各建筑工程領域用人單位自覺加強建筑工程領域農民工安全生產管理,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為實現全區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提供堅強保障。以下為提示函全文:
全區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
全區各建筑工程領域用人單位:
今年6月是第23個全國“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是建筑施工的核心,建筑工程領域農民工是我國農民工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好建筑工程領域農民工安全生產防護,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對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維護勞動領域政治安全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工會勞動法律監督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現就以下事項提醒各用人單位:
一、保障農民工安全生產
(一)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二)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三)施工單位應當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應當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符合衛生標準。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四)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五)施工單位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不得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在施工中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立即組織作業人員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域。
(六)施工單位應當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七)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
(一)自覺履行工資支付義務,通過銀行轉賬或者以現金的形式將工資按時足額支付給農民工本人。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應當在法定節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支付,不能順延。因不可抗力未能在支付日期支付工資的,應當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及時支付。
(二)施工總承包單位或者分包單位應當依法與所招用的農民工訂立勞動合同并進行用工實名登記,明確工資支付標準、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內容。
(三)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變相扣押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的銀行賬戶所綁定的農民工本人社會保障卡或者銀行卡。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資管理專員,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應當建立用工管理臺賬,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資全部結清后至少3年。
(四)工程建設單位應當按規定及時足額向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撥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費用,撥付周期不超過1個月。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存儲工資保證金,專項用于支付為所承包工程提供勞動的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
(五)主動接受、配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監督管理。
切實保障建筑工程領域農民工的勞動權益,既關乎企業健康發展,也關乎社會和諧穩定。讓我們共同努力,嚴格貫徹執行法律法規,加強建筑工程領域農民工安全生產管理,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為實現全區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提供堅強保障。
廣西壯族自治區總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