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盤活存量資金,規范資金存放管理,防范資金存放安全風險和廉政風險,提高資金存放綜合效益,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工會資金存放管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總工發〔2019〕21號)、《自治區總工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總工會資金存放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桂工辦發〔2018〕34號)、《梧州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梧州市本級預算單位資金存放管理的通知》(梧財支〔2019〕8號)的有關規定,我會擬將部分結余資金辦理定期存款業務,近期已完成評審工作,現將結果公告如下:
根據評分情況,按總分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由最高分者梧州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承接本次梧州市總工會定期存款業務。請該銀行在評審結果公告后15天內辦理相關手續。
梧州市總工會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