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審核辦理2015年上半年《特困職工優惠證》的通知
各有關基層工會:
為了幫助在職特困職工解決生活困難問題,市總工會決定從6月份起核發梧州市《特困職工優惠證》。各基層工會接到通知后,要做好對本單位職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梧州市最低生活保障線(350元/月)的職工以及因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職工進行調查摸底工作,并于6月底前由單位工會統一到市總工會一樓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審核辦理《特困職工優惠證》。現將有關辦證事項通知如下:
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線的特困職工。屬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線的職工,經單位調查核實后,由職工填寫《困難職工檔案》,已領取低保的,提供低保復印件,再由單位工會填寫《困難職工花名冊》。原來領取了《特困職工優惠證》的職工仍屬困難的,將《特困職工優惠證》交單位工會;屬新辦證的特困職工,將職工本人身份證、戶口簿、2 張一寸免冠彩照交單位工會。由單位工會統一到市總工會審核辦理。
二、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線的困難職工。屬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線的職工(不高于525元/月),經單位調查核實后,由職工填寫《困難職工檔案》,再由單位工會填寫《困難職工花名冊 》(單獨造冊)。由單位工會統一交市總工會存檔。
三、因病致困的職工。屬因病致困(或因家屬患重大疾病致困)的職工,由職工填寫《困難職工檔案》,單位工會填寫《困難職工花名冊》后,持2015年醫院疾病證明書和發票復印件,由單位工會到市總工會審核辦理《特困職工優惠證》。
四、因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致貧的困難職工。屬因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致貧的困難職工,由職工填寫《困難職工檔案》(附有關證明說明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情況和致困原因),單位工會填寫《困難職工花名冊》后,由單位工會到市總工會審核辦理《特困職工優惠證》
五、按全國總工會的要求,本次審核辦理《特困職工優惠證》的職工,都要填寫統一的困難職工檔案,請各基層工會指導職工認真填寫,不要缺項,否則市總工會將不能建檔上報。
六、原已進行登記建檔的困難職工已退休或解困或不在本單位工作的,請在審核時加以說明,以方便及時更新檔案。
注:《困難職工檔案》、《困難職工登記表》各單位可自行復印,填寫時兩表都要一式兩份蓋公章,一份送到市總工會保障部,一份單位自存。
凡今年六月份新核實的特困(困難)職工,要在單位以適當形式公示。并附家庭所有成員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到市總工會進行建檔。
梧州市總工會保障工作部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