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總工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產業工會、基層單位工會:
根據自治區總工會、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2015年度開展全區“安康杯”競賽活動的通知》(桂工發〔2015〕10號)精神,結合我市2014年“安康杯”競賽活動的開展情況,梧州市“安康杯”競賽組委會決定評比表彰我市在2014年度開展“安康杯”競賽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的企事業、班組和組織工作的優秀個人。現將評比表彰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圍
按照自治區總工會、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2015年度開展廣西“安康杯”競賽活動的通知》(桂工發[2015]10號文)以及市總工會、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2014年度開展梧州市“安康杯”競賽活動的通知》(梧工發[2014]27號文)精神,表彰我市在2014年開展“安康杯”競賽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的單位、班組和在組織開展“安康杯”競賽活動中成績突出的優秀個人。
二、評選條件
(一)“安康杯”競賽優勝單位
1.按照《“安康杯”競賽企業考核標準》(見附件1)評定考核。企業年內各類傷亡事故在控制指標之內(按當地政府或安全生產委員會或行業主管部門下達的指標)。
2.單位領導認真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安全生產考核成績在95分以上。
3.積極組織本單位職工開展“安康杯”競賽活動。
(二)“安康杯”競賽優勝班組
1.所在單位開展的“安康杯”競賽活動中成績突出。
2.在班組安全建設中取得優異成績的。
(三)“安康杯”競賽組織工作優秀個人
在推動縣(市、區)及企事業參加“安康杯”競賽活動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個人。
三、評選辦法
(一)梧州市“安康杯”競賽組委會對2014年度開展梧州市“安康杯”競賽成績突出的企事業、班組和組織工作優秀個人進行評比表彰,由梧州市“安康杯”競賽組委會分別授予梧州市“安康杯”競賽優勝單位、優勝班組、組織工作優秀個人稱號;對在競賽活動中成績特別顯著的單位和個人將推薦參加全國、全區“安康杯”競賽優勝單位、優勝班組和優秀個人評選。
申報工作由各縣(市、區)總工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產業工會、基層單位工會“安康杯”競賽領導小組在本單位“安康杯”競賽評選的基礎上擇優推薦上報。
(二)請各縣(市、區)總工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產業工會、基層單位工會于7月30日前將推薦的優勝單位、優勝班組、組織工作優秀個人的申報表及評分表和“安康杯”競賽總結一份,送市“安康杯”競賽組委會辦公室(競賽辦公室設在市總工會勞動保護部)聯系人:李鳴,聯系電話:0774-6016226、18977403582;梧州市“安康杯”競賽優勝單位申報表、梧州市“安康杯”競賽優勝班組申報表、梧州市“安康杯”競賽組織工作優秀個人申報表等表格請登陸電子郵箱:bhb3815742@163.com,密碼:3815742,逾期不報的,視為自動放棄。
附件:1.梧州市“安康杯”競賽企業考核標準評分表
2.梧州市“安康杯”競賽優勝單位申報表
3.梧州市“安康杯”競賽優勝班組申報表
4.梧州市“安康杯”競賽組織工作優秀個人申報表
梧 州 市 總 工 會
梧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