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國勞動法頒布三十周年
1994年7月5日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
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并于2009年和2018年
進行了兩次修改
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
第一部以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為宗旨
全面規范調整勞動關系的基本法律
在我國勞動法制建設史上
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此后,我國先后出臺了
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社會保險法
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
工傷保險條例、失業保險條例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
一系列法律法規
我國勞動法律體系逐步走向完備
勞動法有13章、107條
30年來,它守護了勞動者合法權益
保障勞動者享有
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
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
休息休假的權利
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
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
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
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
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則應當完成勞動任務
提高職業技能
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
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勞動者權益保護事關民生福祉
事關公平正義和社會和諧
期待我國勞動法律體系日益完善
更好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
不斷增強勞動者的
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來源:全國總工會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