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 為什么要選好配強工會主席?
首先,選好配強工會主席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現實需要。工會是廣大職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是黨聯系職工群眾的橋梁和紐帶。工會的性質,決定了它必須在黨的領導下,竭誠地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進一步提高工會的社會地位,使工會主席說話有分量、辦事有力度、地位受尊重,直接體現了黨對廣大職工利益的關心和重視。這是新形勢下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重要內容,是體現以人為本執政理念的重要措施。
其次,選好配強工會主席符合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實際。我國是一個產業工人集聚的國家,隨著非公企業的發展,農村城鎮化和農業工業化步伐的加快,進城務工人員大量增加,職工人數大幅度增長。面對這樣龐大的職工群體和繁重復雜的勞動關系協調任務,只有高度重視各級工會領導班子建設,使每個工會班子都能靠得住、信得過、干得好,才能更好地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推動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更好更快地發展,維護社會穩定。
第三,選好配強工會主席有利于強化工會源頭參與職能。工會主席進黨委常委班子或按同級副職配備,有利于把職工的意愿、工會的意見通過工會主席直接帶入決策層,有利于黨委決策更好地反映社情民意,有利于推進黨委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
第四,選好配強工會主席也是新時期加強工會領導班子建設的內在要求。好班子關鍵要有個好班長。班長的配備決定和主導著班子的整體配備。核心人物選不準、配不強,領導班子就不可能有新氣象和大作為。
71. 為什么要注重選拔優秀年輕干部?
選拔任用優秀年輕干部是使工會事業后繼有人、興旺發達的重要保證。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一是要建立工會后備干部培養制度。各級地方工會黨組要積極向同級黨委組織部門推薦優秀年輕干部,列入工會領導班子后備干部人選,有計劃地進行培養、鍛煉,為優秀干部成長創造條件。二是在換屆和屆中考察時,要注意選拔充實優秀年輕干部。省級工會領導班子中一般50歲以下的要有2名,45歲以下的要有1名。市(地)級工會領導班子一般以50歲左右的干部為主組成,40歲以下的干部要有1名。縣級工會領導班子應以50歲以下的干部為主組成,應有40歲和30歲以下的干部。基層工會領導班子應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工會主席一般應在50歲左右。三是實行年輕干部交流和掛職鍛煉制度。要按照有關規定,讓年輕干部到基層進行鍛煉,以豐富其工作經歷和實踐經驗,增長他們的才干,提高他們的工作能力。
72. 工會主要負責人成為政治家、社會活動家、協調勞動關系專家的標準是什么?
政治家的標準是:要樹立強烈的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保持正確的政治立場,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保持清醒的政治頭腦,不斷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覺接受黨對工會工作的領導,處理好工會與政府的關系。善于從政治上、大局上認識和把握問題,不斷提高駕馭工會工作全局和處理復雜局面的本領,自覺維護工會組織和工人階級隊伍的團結統一,自覺維護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充分發揮工會在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作用。
社會活動家的標準是:要不斷提高社會活動能力,善于把工會工作納入社會的整個運行體系中去運作,把活動空間向社會領域拓展,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推進工會工作的社會化;不僅要有單位意識、企業意識,還要有社會意識,強化社會責任,既要維護職工的經濟利益、民主政治權利和精神文化權益,還要維護職工的社會權利。
協調勞動關系專家的標準是:要具有較強的溝通、協調、組織能力,形成融洽的人際關系,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要具備協調勞動關系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善于發現、分析、研究勞動關系的熱點、難點問題,運用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機制,幫助職工解決勞動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勞動安全衛生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熟悉和掌握職工群眾的生產生活和思想狀況,尊重和理解職工的意愿要求,對職工群眾充滿感情,善于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維護職工隊伍和社會政治穩定。
73. 什么是干部的雙重管理?
干部雙重管理是指中央有關部門駐地方的企業、事業單位,及部分業務上由中央有關部門為主或協助管理、黨的關系在地方的單位,在干部管理上,實行中央主管部門和地方黨委共同負責的管理制度。雙重管理的干部,一般由一方主管,一方協管。有的以中央主管部門管理(即“條條管理”)為主,地方黨委協助管理;有的以地方黨委管理(即“塊塊管理”)為主,中央主管部門協助管理。不論主管還是協管,中央各有關部門黨組(黨委)和地方黨委都應按有關規定和干部管理權限,將雙重管理單位的領導干部職務區別主管、協管,列入管理干部職務名稱表,并明確其雙方的職責權限。
74. 實行干部雙重管理的主管、協管雙方職責權限是什么?
第一,在干部管理上實行雙重管理,以中央各有關部門黨組(黨委)或以地方黨委為主的,其管理干部的職責是:
(1)黨政領導班子的配備、調整,黨委換屆時,審批黨委會候選人及選舉結果(以中央各有關部門為主的,審批黨的關系不在地方和跨省區的單位黨委會選舉結果);
(2)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
(3)干部考察、考核、任免、調動、交流、出國審批、工作待遇、行政獎懲、干部檔案管理;
(4)政治審查;
(5)干部政治理論學習、培訓,干部崗位職務培訓和各類業務培訓;
(6)退(離)休工作和老干部管理;
(7)后備干部選拔培養;
(8)干部隊伍的管理。
第二,以中央各有關部門黨組(黨委)或以地方黨委協助管理干部的職責是:
(1)對黨政領導班子的配備、調整提出建議(地方黨委審批黨的關系在地方的黨委會換屆選舉結果);
(2)協助做好黨政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工作;
(3)協助做好干部考察、考核和政治審查工作;
(4)中央各有關部門黨組(黨委)指導和規劃本系統干部崗位職務培訓和各類業務培訓,并會同地方黨委安排落實。地方黨委協助做好干部的政治理論學習培訓和業務培訓;
(5)推薦優秀干部,協助做好干部交流工作;
(6)協助做好后備干部的選拔培養工作;
(7)地方黨委協助做好老干部管理工作。
主管、協管雙方可從實際情況出發,經協商后,將某些干部管理工作委托對方辦理。
75. 雙重管理干部任免程序有哪些規定?
(1)在干部管理上實行雙重管理,以部門黨組(黨委)管理為主的,向上級黨委報批任免干部時,由部門黨組(黨委)負責辦理;以地方黨委為主的,向上級黨委報批任免干部時,由地方黨委負責辦理。
(2)任免調動干部,主管方須事先征求協管方意見,進行醞釀。征求意見要正式行文,并附干部任免呈報表,屬于提拔使用的應附考察材料。一般情況下,協管方應在接到征求意見函后一個月內作出書面答復,逾期不答復的,可視為同意。換屆時,主管方應提前兩個月發函征求協管方意見。
(3)主管、協管雙方意見不一致時,不要倉促作出決定,要認真協商,充分聽取和考慮對方意見。經協調意見難以統一,正職的任免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協調,上級黨委組織部門應在一個月內提出意見;副職的任免由主管方決定。需要備案的,主管方要將協管方的不同意見在向上級黨委的備案報告中注明。
(4)干部任免后,主管方要將任免通知及時抄送協管一方。
76. 工會干部協管工作體制的形成?
工會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協管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干部管理制度。它是黨管干部原則與干部分類管理原則有機結合的一種干部管理的重要形式,是工會協助黨委(黨組織)按照工會組織的性質、特點和工作要求,配備好工會領導班子、選拔好工會領導干部的一項行之有效的重要制度。
1983年10月以前,中央和各級地方黨委管理下兩級機構中的領導干部。為了適應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中央組織部根據中央關于改革干部管理體制的指示精神,于1983年10月,制定下發了《關于改革干部管理體制若干問題的規定》(中組發[1983]15號文件),適當下放了干部管理權限,由原來的下管兩級,改為下管一級,一直沿用至今。即中央管理中央國家機關部委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一級(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檢查院和紀委主要領導)的干部;省級黨委原則上管理地(廳)一級干部。部分省、區、市的縣(市)黨政正職也由省級黨委管理。對企事業單位,則根據其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來確定干部管理權限。有一部分關系到國計民生和國家安全的重要骨干企業以及重要事業單位的主要領導干部由中央直接管理;其他則由中央一級部門黨組或者地方各級黨委分級管理。規定中明確要求,地方工會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實行雙重領導、以地方為主”的管理方法,上級工會應積極協助地方黨委管好工會干部。
1989年12月,黨中央下發的《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善黨對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的通知》(中發[1989]12號文件)中強調,要加強工會、共青團、婦聯的領導班子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提出“工會、共青團、婦聯受同級黨委和它們上級組織的雙重領導,以同級黨委領導為主。” 進一步明確了工會組織領導體制和工會干部協管制度。
1991年11月,中央組織部為了健全和完善干部雙重管理制度,理順工作關系,提高工作效率,制定下發了《關于干部雙重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組通字[1991]35號文件)。對干部雙重管理工作中主管與協管雙方的職責權限和任免程序等有關事項作出了具體規定。
2002年7月,黨中央印發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部門與地方雙重管理干部的任免,主管方應當事先征求協管方的意見,進行醞釀。征求意見一般采用書面形式進行。協管方自收到主管方意見之日起一個月內未予答復的,視為同意。雙方意見不一致時,正職的任免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協調,副職的任免由主管方決定。”按照上述文件精神和有關規定,經過多年實踐,逐漸形成了工會干部協管工作體制。
77. 工會協管干部的范圍?
協管工會干部工作,主要是由上級工會黨組協助同級黨委管理工會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上級工會協管工會干部的范圍是:下級工會領導班子及領導班子成員,領導班子成員包括工會主席、副主席和經費審查委員會主任。縣以上總工會黨組、有關產業(行業)工會黨組織與地方黨委和有關基層黨組織,按照有關規定和干部管理權限,將雙重管理單位的領導干部職務區別為主管、協管,分別列入管理干部職務名稱表進行管理。工會按照下管一級的原則,上級工會對下級工會領導班子和領導班子成員實行協管。全國總工會黨組協助省委管理省級工會領導班子成員,省級工會黨組協助市委管理市級工會領導班子成員,市級工會黨組協助縣委管理縣級工會領導班子成員。在企事業單位,由其上級工會黨組織協助該單位黨委管理工會領導班子成員。
78. 工會協管干部的職責?
根據中央組織部的有關規定和工會的實際情況,上級工會協管工會干部的主要職責是:對工會領導班子的配備調整提出建議;協助做好工會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工作;協助做好工會干部的考察、考核、政治審查和監督工作;推薦優秀干部,協助做好工會干部交流工作;指導、規劃和組織工會系統干部崗位培訓和各類業務培訓;協助做好工會后備干部選拔培養工作。
79. 工會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推薦、考察程序?
選拔任用工會領導干部,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民主推薦和考察,這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
工會領導班子換屆時,主管方須提前兩個月向協管方發函通報考察意向,邀請其參加考察。協管方組織人事部門要與主管方組織人事部門對相關工會領導班子共同進行全額定向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確定考察對象、組織考察,共同提出新一屆工會領導班子組成人選的意見,分別向主管方和協管方黨組織匯報。
對擬進工會領導班子的人選,上級工會組織人事部門要與主管方組織人事部門進行聯合考察。在收到主管方邀請考察的通知后,要積極配合主管方搞好考察前的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和考察對象的確定,并與主管方進行聯合考察,共同寫出考察材料,分別向主管方和協管方黨組織匯報考察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