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新形勢下工會工作發展的需要,進一步規范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工作,提升經審工作整體水平,近年來,梧州市萬秀區總工會進一步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嚴格規范工會經費管理使用,健全制度深化經審工作。為全面了解萬秀區所轄11個直管基層工會經審工作的情況,解決經審工作存在的問題,提高工會經費審計質量,今年,萬秀區總工會對各直管基層工會組織進行了一次調研,情況如下:
一、經審組織建設情況
萬秀區所轄11個直管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組織機構健全,有專門的辦公場所,辦公設備齊全,經審工作能正常開展。各基層工會經審辦都配有1-2名專兼職經審工作人員負責經審工作。為了讓新上崗的經審人員能熟悉和及時掌握經審工作業務,萬秀區總工會定期安排經審人員參加財務或經審業務培訓班,提高經審人員的業務能力。各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定期召開全體委員會議,研究經審工作。各級經審會按照“應審必審、凡審必嚴、嚴肅問責”的要求,不斷提高經審工作的質量。
二、經費審查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萬秀區總工會在基層工會建設中,堅持按照“兩同時”原則建立健全經審組織,切實加強經審人員培養和干部隊伍建設。各級工會經審組織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工會相關的文件精神,扎實推進工會內部審計監督全覆蓋,在保障工會經費資產安全、工會經費規范合理使用、推進工會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強化政治引領,提高思想認識。萬秀區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每年通過召開財務經審工作會議、學習培訓等方式,組織基層經審干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工人階級和工會工作的重要論述,主動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把解決經審工作中突出的問題及經審監督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推動,提高政治站位,周密部署安排,舉一反三抓好落實。
(二)抓好經審隊伍建設,夯實基礎。萬秀區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工會審計條例》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辦法》文件精神,加強經審工作力量,推進經審組織建設。一是健全經審組織架構。萬秀區總工會將11個直管基層工會經審會主任列入同級副職配備,落實經審(專兼職)工作人員,邀請萬秀區財政局、審計局等部門的財務審計人員參與萬秀區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工作。二是充實基層經審工作力量。嚴格落實“三同時”原則,形成“工會組織建到哪里,經審組織就建到哪里”的思想共識,督促和指導基層工會在組建(或換屆)的同時成立經費審查委員會。三是強化培訓提質。萬秀區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每年組織各基層財務、經審干部培訓2次以上,不斷提高經審干部的業務能力。
(三)擴大審計覆蓋面,提高經審針對性。萬秀區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按照“統一領導,分級審計”的經審管理體制和工作要求,進一步擴大審計的覆蓋面,不斷提高經審工作的針對性。一是實現所轄11個直管基層工會全部進行審計,覆蓋面達100%。出具審計報告11份,督促問題整改30多條。二是突出審計工作重點。萬秀區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把工會經費收支管理情況、工會專項資金作為審計重點,審查專項資金分配、撥付、管理、使用是否規范,手續是否完備,保證專項資金安全、完整,達到發揮資金使用效益的目的。三是把資金使用效益作為審計重點。萬秀區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將工會經費在保障職工活動、維護職工權益、業務支出和行政支出等方面作為重點審計內容,通過審計發現問題、分析問題,為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發揮審計監督職能作用,促進了經審工作規范化建設。
三、經審工作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由于部分基層工會領導對工會經審工作認識不到位,對工會經費收支管理不夠重視,且缺乏相對完善的管理制度,導致對工會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個別基層工會未獨立設置工會賬簿、編制記賬憑證,僅有相關發票、附件。
(二)預算執行不夠到位。部分基層工會預算編制不科學、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財務管理不嚴格。
(三)開支報賬手續不規范。個別基層工會以單位名稱開具發票,而不是用工會名稱開具報銷。
(四)監督制約機制形同虛設,雖然很多機關事業單位基層工會成立了經費審查委員會,但由于成員大多是兼職,受自身工作所困,很難履行職責,造成工會經費的管理與使用沒有嚴格的監督。
四、對開展基層工會經審工作的幾點建議
(一)持續抓好思想教育,全面提高對工會財務管理的認識。對基層工會而言,維護職工權益是開展一切工作的根本點和落腳點,工會財務管理直接關系到廣大職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基層單位領導應充分認識到工會經費合理管理和使用的重要性。
(二)建立健全和完善經審隊伍。萬秀區各級工會要著力加強經審干部隊伍建設,以審計精神立身、以創新規范立業、以自身建設立信,夯實經審事業長遠發展根基。要把懂財務、熱愛經審工作的人員吸納到隊伍中來。除此之外,還要加強對經審人員的業務知識培訓,提高經審人員的業務水平。
(三)加強制度建設,推動經審工作制度化、規范化。要抓好審計整改工作,開展審計整改督查,落實審計整改“雙簽制”,督促被審計單位認真整改落實審計發現的問題和意見建議。要將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作為考核、任免、獎懲干部和相關決策的重要依據,不斷提高審查審計結果綜合運用水平。制度是促進工作落實的重要保證,各級經費審查委員會必須在落實各項制度的內容、程序、辦法、時間上進行監督,發揮保障作用,使經審工作逐步走上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